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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0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社〔2020〕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经研究,现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指标(项目代码Z135080009027,具体数额见附件1),用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根据预算管理相关要求,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已于2019年10月提前下达了2020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财社〔2019〕209号),本通知明确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扣除去年提前下达数后即为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卫生健康支出 

  二、请各地财政、卫生健康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及其他部门、其他渠道支持的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三、为进一步加强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将你省(区、市、计划单列市)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内落实到位的具体项目要填报绩效目标及指标,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级财政及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财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加强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65 

  

附件下载:

  • 附件1:2020年基本药物制度资金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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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