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1日 星期二
社会保障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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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社〔2017〕133号
经研究,决定拨给你区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5000万元(项目代码:Z135080000019)。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此次下拨资金应与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主要用于新疆精河6.6级地震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救灾支出。你区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
请将此款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
财 政 部 民 政 部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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