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社〔2017〕126号
经研究,决定拨给你省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0000万元(项目代码:Z135080000019)。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此次下拨资金应与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主要用于四川九寨沟7.0级地震和凉山州普格县泥石流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向因灾遇难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等救灾支出。你省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
请将此款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
财 政 部 民 政 部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