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社〔2017〕112号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
根据你区请示,经研究,决定拨给你区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7000万元(项目代码:Z135080000019)。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此次下拨资金应与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用于帮助解决旱灾地区受灾群众口粮和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在资金分配过程中,要突出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你区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
请将该笔资金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
财政部 民政部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