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社〔2017〕87号
有关省财政厅、民政厅:
根据你省请示,经研究,决定拨给你省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35080000019,金额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此次下拨资金应与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主要用于暴雨洪涝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等救灾支出。你省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
请将该笔资金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
财政部 民政部
2017年7月3日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分配表
|
| |
单位:万元 |
| 地 区 |
金额 |
| 合 计 |
70000 |
| 浙江省 |
8000 |
| 江西省 |
21000 |
| 湖南省 |
31000 |
| 贵州省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