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自然
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财社〔2016〕152号
海南省财政厅、民政厅:
《海南省民政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申请新灾应急资金的请示》(琼民〔2016〕91号)收悉。经研究,决定拨给你省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4000万元(项目代码:Z135080000019)。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此次下拨资金应与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主要用于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在资金分配过程中,要突出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你省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
请将该笔资金列入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
财 政 部 民 政 部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