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社〔2020〕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55080000004)预算指标(详见附件1),用于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该项预算收入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卫生健康支出”科目。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分配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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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