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社会保障司

当前位置:首页>专项转移支付>优抚事业单位补助经费

财政部关于下达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社〔2021〕1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退役军人部、中央宣传部和财政部印发的《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方案》(退役军人部发〔2021〕47)和财政部、退役军人部印发的《关于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社〔2021〕99号)等文件规定,现一次性下达你省(区、市)整修县级以下烈士墓和其他烈士纪念设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央财政对亟待修缮的县级以下烈士墓和其他烈士纪念设施给予补助支持。各地应按照退役军人部发〔2021〕47号文件确定的整修工程任务量,结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合理安排地方补助资金,确保完成整修工程任务。

  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根据各省(区、市)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数量进行分配,同时根据财政困难程度系数和工作绩效等因素进行调节,实行因素法分配。

  三、该项指标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项目代码:Z165110060007

  四、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你省(区、市)在接到本指标发文的30日内完成制定分配方案、报财政部备案、按财政部反馈意见下达预算的整个流程。

  五、你省(区、市)在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项目,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可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也可以由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按照中央直达资金、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比例自动拆分。

  六、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省(区、市)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中央做法,将你省(区、市)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七、请按照规定的补助标准,及时将资金发放到位,并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附件:1.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2.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财 政 部

2021831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