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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预算的通知

  财社〔2018〕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

  为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019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预算指标(项目名称: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代码: Z175080010001,指标金额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支出。该预算收入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等文件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三、请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尽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请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财政部  民政部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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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