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财社〔2023〕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民政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1340号)规定,根据你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低保边缘人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价格临时补贴增支情况,现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项目名称: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7Z175080010001,指标金额详见附件),用于补助你省低保边缘人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价格临时补贴支出。该项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尽快分配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财政部 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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