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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收回上海市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62号)、《关于做好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13号),现收回2015年、2017年、2019年下达你市的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详见附件),相关资金冲减你市2023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项目名称:就业补助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80000005,收入科目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807就业补助”。就业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对应收回《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15年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财社〔2015〕87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17年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7〕60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19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19〕43号)的指标金额,请同步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导入相关数据。

  请你市进一步加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强化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对新建项目要严格把关,确保申报单位质量并如期完成建设;对已建项目要认真组织考核评估,定期检查督导,确保充分发挥项目引领带动作用。

  附件:收回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情况表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3年12月24日

  附件

                  收回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情况表

                                                  单位:万元

省份

上海市

金额

1500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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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