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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
经费预算的通知

   财社〔202213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卫生健康委、疾控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卫生健康委、疾控主管部门: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2023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项目代码:10000019Z195110010004)预算指标(详见附件)。该预算指标收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0卫生健康”科目,支出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卫生健康支出”科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与包虫病防治、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重点传染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等工作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工作;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提前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分配表 

        

    

    

    

                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

              20221031

附件下载:

  • 提前下达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分配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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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