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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社〔2020〕162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你兵团2021年卫生健康补助资金预算指标40398万元,其中: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55080000004)预算指标7509万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预算指标6200万元,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预算指标1039万元,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27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95110010005)预算指标22348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35080009027)预算指标1900万元,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代码:Z145110010014)预算指标2599万元,上述补助资金预算收入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卫生健康支出”科目;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项目代码:Z195110010004)预算指标6042万元,支出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卫生健康支出”科目。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兵团尽快将资金分解下达至师团,由资金使用单位按照有关预算管理规定落实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自下而上逐级汇总编入2021年“二上”预算,并认真做好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和计划生育服务相关工作;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财政部 

  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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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