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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社〔2025〕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要求,进一步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扶残助残支出需求、工作绩效、财力状况等因素,经研究,现下达2025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含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项目名称: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4Z145110010020;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名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7Z175080070001;指标金额详见附件1、2)。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省统筹用于7岁以上残疾人康复、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以及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方面支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科目“1100499其他收入”,支出列“2296006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用于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及早期干预试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文化服务、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残疾学生助学、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补助等方面支出

  二、此次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有关省在分配补助资金时,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继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等情况,对脱贫地区以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予以适当倾斜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4)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中央做法,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省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省财政部门要与残联密切合作,确保中央财政资金及时下拨,并结合地方安排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统筹使用。同时,要按照《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27号)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5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分配表

               2. 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资金分配表

      

      财  政  部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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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