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通报表扬的在第五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名单的公示
按照第五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以下简称第五次抽样调查)通报表扬工作安排,在各省级卫生健康委、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和计划生育协会自荐、推荐基础上,经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拟对在第五次抽样调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33个省级组织单位、213个县级实施单位予以通报表扬。现将以上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本公示自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传真、信函或邮件等形式向第五次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为便于核实,反馈情况请署实名,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传真:010-58122076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甲57号 第五次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100011)
电子邮件:dwccydc@cncaprc.gov.cn(邮件命名为“第五次抽样调查拟通报表扬单位名单公示意见”,并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附件:1.拟通报表扬的省级组织单位名单
2.拟通报表扬的县级实施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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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