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下达2022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财社〔2022〕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医保局、卫生健康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医保局、卫生健康委:
为支持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医保基金平稳运行,现预拨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2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名称:体制结算——疫情防控及边境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215110010003,具体资金分配情况见附件),用于对医保基金负担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的补助,后续按规定进行结算。该项资金收入请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医保、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主管部门尽快分配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确保在收到中央资金指标发文后30日内拨付至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同时,及时拨付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并做好资金对账和结算工作。
附件:预拨2022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财 政 部 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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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