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社〔2020〕130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医保局:
按照《财政部 医保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166号)有关规定,根据经审核确认的2019年6月底参保人数和2019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核定你兵团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54772万元,扣除已下达补助资金53560万元,本次下达1212万元,相应调增你兵团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算。该资金收入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9项“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请列入第2101202项“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请列入第51002款“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科目。请你兵团尽快将资金分解下达至师团,由资金使用单位按照有关预算管理规定落实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并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财 政 部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