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679号(财税金融类268号)提案答复的函
财社函〔2018〕33号
赵铱民委员:
您和郝际平、颜明、霍学喜、郭红霞、杨正国、李香菊、任勇、王晓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西部地区农村改厕工作资金支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解决厕所卫生问题,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全国上下开展了轰轰烈烈的爱国卫生运动,建厕所、管粪便、清理整治环境,并相继开展了“两管五改”活动(管水、管粪、改水井、改厕所、改畜圈、改炉灶、改造环境)。2004年起,中央财政设立农村改厕转移支付项目。2009年起,中央财政通过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持农村改厕工作,截至2015年,累计投入84亿元,支持新建、改造2126万户农村厕所。2016年以后,考虑到农村改厕工作属于地方事权,中央财政不再安排补助资金。
您所提关于重新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村改厕项目的问题。我们认为,农村改厕工作应由地方政府承担主体责任,组织发动、引导调动农户改厕的积极性,通过邻里互助筹资筹劳等途径解决改厕所需资金,地方政府可通过奖补等方式予以引导。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相关政策研究,统筹推进农村改厕工作。
财政部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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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9日